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第2季度流通领域

 

食醋、罐头食品质量监测情况

 

(新闻通稿)

 


今年第2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省流通领域销售的食醋、罐头食品等商品进行了监测,共抽查了54家销售企业销售的食醋、罐头食品169批次,合格135批次,不合格34批次,合格率79.9%。若剔除纯标签和净含量不合格的12批次商品,则内在质量合格147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87%。各类商品合格率见下表:

 

商品名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

批次

合格率%

纯标签和净含量不合格批次

质量

合格率%

食用醋

50

27

23

54

10

72

罐头食品

119

108

11

90.8

2

91.6

合计

169

135

34

79.9

12

87

 

    一、食醋

    (一)监测结果

共抽查了广州、深圳、韶关、阳江、肇庆、清远、潮州等7地市流通领域31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所经销的43家生产企业生产的食醋50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为54%。剔除纯标签和净含量不合格的10批次,则内在质量合格37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74%。各检验项目合格率如下:

 

检验项目

检验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标签

50

23

54

2

甜蜜素

50

9

82

3

甲苯酸

50

2

96

4

糖精钠

50

2

96

5

净含量

50

1

98

6

安赛蜜

50

1

98

715

总酸、游离矿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

50

0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流通领域食醋的质量一般。好的方面是细菌指标、有害有毒物指标全部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标签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仍然明显;二是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质量分析

1.关于标签标示问题

本次抽查的50批次商品中,标签单项合格率为54.0%,有23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是本次抽查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次标签检验的依据是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中对标签标示的要求,这些都是强制性的标准要求。

GB 7718-2004标准要求,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如净含量范围在200mL1L之间,其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为4mm,而净含量范围在1L以上,其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为6mm,这次抽查的部分商品净含量字符高度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这是不合格的标示。

GB 7718-2004标准规定,产品中添加了甜味剂、防腐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其具体名称,如甜蜜素、糖精钠、苯甲酸。有部分商品添加了甜味剂或防腐剂而未作标示。

2.关于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本次抽查50批次食醋商品,检验了山梨酸和苯甲酸2种防腐剂,以及糖精钠、甜蜜素和安塞蜜3种甜味剂。按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其增补版的规定,在食醋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糖精钠、甜蜜素和安塞蜜3种甜味剂,但检查中发现在12批次产品不同程度添加了甜味剂。此外,有两批次商品超量使用苯甲酸。

二、罐头食品

(一)监测结果

共抽查了珠海、韶关、中山、阳江、清远、肇庆、云浮等7市流通领域23家销售企业销售的罐头食品119批次,其中合格108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0.8%。这次抽查的罐头食品包括果蔬罐头、肉类罐头、鱼类罐头、食用菌罐头。各项合格率如下:

1.检验项目合格率:

 

检验项目

检验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甜蜜素

119

6

95

2

糖精钠

119

4

96.6

3

苯甲酸

119

2

98.3

4

山梨酸

119

2

98.3

5

净含量

119

2

98.3

6

标签、感官、氯化钠、铅、锡、砷、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等

119

0

100

 

从上表可看出,流通领域罐头食品质量状况较好,主要问题是违规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

2.商品品种合格率

 

商品名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果蔬罐头

50

41

82

2

肉类罐头

32

31

96.9

3

鱼类罐头

32

32

100

4

食用菌罐头

5

4

80

 

(二)质量分析

1.标签、感官、净含量指标

本次抽查标签、感官(级别)的合格率均为100%,只有净含量指标一项有2家不合格.

2.理化及微生物卫生指标

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量超标、以及微生物学指标超标都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目前我国食品卫生检验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查罐头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及微生物限量的检验指标均100%合格,结果令人满意。

3.食品添加剂指标

抽查的果蔬罐头中,食品添加剂指标合格率仅为82%。个别企业有在罐头食品内超标使用色素和防腐剂,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国家标准不允许使用在罐头食品里的食品添加剂等现象。

三、消费常识

(一)应尽量选择政府部门质量公告中公布的合格商品。

(二)在选择食品时,应选择标签标注齐全的商品。

(三)食醋属于调味食品,按制造方法分为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两大类;按发酵工艺不同可分为固态发酵食醋和液态发酵食醋两类。选购食醋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注意外包装。质量好的食醋,外包装也相应地精致、清楚;标签内容准确、真实、齐全。一般应标注有:产品名称(须标明酿造食醋或配制食醋)、配料表、总酸含量、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酿造食醋须标注产品类别。

2、检查外观。不同种类的食醋在感官上有所不同,白米醋无色澄清,陈醋呈琥珀色或红棕色,浙醋呈淡红色。观看体态和颜色,优质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浮膜;闻香味,优质食醋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优质食醋酸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其它异味。

3、查看生产日期。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过期产品。

4、要特别注意加入了中草药成分的食醋,以及注意区分食醋和醋饮料,消费者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购。

    (四)选购罐头食品应注意:

1.应到正规销售渠道选择购买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企业的产品。

2.购买时要看配料表是否含防腐剂。作为防腐剂的食品添加剂有很多种,比如山梨酸、苯甲酸等,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罐头食品里不能含有防腐剂。

3.看颜色色泽是否自然。可食用色素在部分罐头食品中是允许使用的,但使用量、使用范围必须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4.看罐头标签及包装。先看外包装是否整洁干净,字迹印刷是否清晰,标签是否完整正规。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罐头标签完整清晰,应该标有品名、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固形物含量、执行标准代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5、小心“胖听”“漏听”罐头。当罐头被微生物污染,会出现“胖听”现象,表现为罐头的底和盖的铁皮中心部分凸起,产生原因是罐内细菌繁殖,产生气体,罐内压力大于空气压力。“漏听”则是指密封失灵,有泄漏现象的罐头。金属罐包装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物体碰撞,常出现外壁内陷现象,空气容易进入,致使内容物的酸败变质。若挤压罐头的盖和底,有液体溢出或挤压后不能恢复原状,亦说明有漏听现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对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使广大生产和销售企业更加重视商品质量问题,强化商品质量监控,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有关抽查情况,请登录广东红盾网查询。

网址:www.gdgs.gov.cn

附:商品合格表、不合格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