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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系统通报商业贿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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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5日,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召开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通报会,通报2006年以来广东工商系统查办的十宗典型商业贿赂案件。会议由广东省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经检处何衍锋处长主持,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兴宁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省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海斌,省工商局纪检组长、省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侨出席了会议。广东电视台、新华社广东分社等13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案件通报会。 会议通报了十大典型案件:广东某电厂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广东某教学仪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珠海市某集团公司在住宅小区建设中收受商业贿赂案;广东某医械药品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茂名市某书店销售教材商业贿赂案;深圳市某医院商业贿赂案;佛山市某勘察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广州某康体设备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广东某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2007年我省工商系统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继续部署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中心任务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重点突出“抓办案,抓培训,抓考核,抓指导”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有力地打击了商业贿赂行为。据统计,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38宗,已办结案件635宗,涉案案值3.9亿元,罚款金额2213万元,没收金额4104万元,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127宗。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数量比2006年增长46%,涉案案值比2006年增长34%。 省工商局副局长、省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海斌指出, 2008年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大力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一是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考核,确保工作落实。二是要继续抓好商业贿赂治理宣传工作。三是继续狠抓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要查处一些新的行业和领域的典型案件,规范这些行业和领域里经营者的商品交易行为。 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兴宁充分肯定了全省工商系统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他指出,2007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应予充分肯定。2008年,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做好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一是要增强责任感,始终高度重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要在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查处行贿行为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健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方面取得新成效。三是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注意区分不同情况,采用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司法处理、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行为予以惩处。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