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系统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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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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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7月25日至26日,省工商局在肇庆市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省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工商局副局长彭海斌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同时以会代训,邀请专家讲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专业知识。省局经检总队、省局直属分局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处(科)、经检分局(支队、大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102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彭海斌副局长强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中央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总局高度重视,省局党组成立了以吕成贤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执法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上要“坐不住”、要“动起来”,抓好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做到“进得去、立得住、出得来”。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抓实抓好,切实维护好市场交易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尽一名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应有的职责。他肯定了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取得的成绩,认为开局良好。自4月份省局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全系统共立案161宗,结案71宗,涉案案值5321.78万元,罚款金额414.16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的案件1宗。同时,彭海斌副局长严肃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目前只有广州、佛山、珠海、清远、茂名、云浮、韶关、河源、肇庆、湛江10个地级市工商局有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状况,对未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单位进行了“不点名”的批评,对广州市工商局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占全省“半壁江山”,进行了表扬。他始终强调,工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反映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地在年终取得很好的成绩。 针对部分地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缺乏办案技巧、执法经验不足的问题,会议专门安排了广州、珠海、佛山、清远、云浮等五个市局围绕查处流通领域商品购销环节商业贿赂案件、商场商业贿赂案件、医药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酒类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等作了经验介绍,重点分析了这五种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现状、特点,介绍了办理这五类商业贿赂案件应注意的方法、取证手段及查帐的手法等各种办案技巧。 为帮助各地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技能,会议专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各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各地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例以及由省局组织有关单位起草的查处酒类、流通领域商品购销环节、商场、旅游、医药等行业商业贿赂的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各地执法人员业务理论水平,解决执法人员会计知识缺乏,查帐能力弱的问题,会上专门邀请了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郭晋龙副秘书长讲授“关于商业贿赂案件财务会计知识与查帐技巧”的课程。专题介绍了会计记帐的程序、企业经营中对各种折扣、折让与佣金的财务会计处理,折扣与佣金的形成原因,及其财务会计特征等专业知识,并重点讲解了办理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帐技巧与思路。经检处周文副处长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基本原则、法律依据、案件管辖、违法所得计算、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讲解。
省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经检处处长何衍锋在会议总结中强调,各会议代表会后务必向各单位党组和分管的局领导汇报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借鉴广州等五市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经验,突出重点,更有成效地开展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 |